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监测及学生技能人才状态数据统计工作要求,为全面、准确掌握我校学生职业技能持证情况,现开展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期间在校生获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专项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已经获得证书的学生。
二、采集内容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学生本人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各等级、各工种)。
三、填报方式
本次数据采集统一采用线上表单填报方式,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扫描下方填报二维码(二维码长期有效)进入表单自主填报。

本次填报截止日期:2026年9月30日
四、填报要求
1. 应填尽填、不漏一人、不漏一证。凡在统计周期内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学生,必须全部完成填报,做到全员覆盖、全员上报。
2. 如实填报、准确无误。所有填报信息须与证书实际信息完全一致,严禁虚假填报、随意填报、重复填报。同一学号+证书编号仅可提交一次。
3. 一证一单、多证多填。每位学生如有多张证书,可多次进入系统分别填报,确保所有持证信息完整录入。
4. 按时完成、及时上报。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人才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及时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确保学校人才数据统计工作顺利完成。
五、工作说明
本次采集数据为学校技能人才质量评价、人才状态年报、专业建设评估、学生技能成果统计的重要依据,数据将统一归档管理,请各学院通知全体学生认真对待、规范填报。
特此通知。
教务部
2026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