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5-18 15:47:2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粤轻大教〔202517号)(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毕业设计的指导工作,持续提升我校毕业设计质量和实用性,提高教师指导毕业设计的综合业务水平,现开展2025-2026学年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设计:2026届毕业生撰写的毕业设计;

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负责指导202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设计评选条件及推荐流程

1.本年度毕业设计答辩成绩为“优秀”(90分及以上)。

2.优秀毕业设计由各教学单位自评遴选后统一向学校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学院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

3.具体评审标准参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评选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2)。

(二)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及推荐流程

1.指导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职称并独立完成当年毕业设计教学任务;所指导的毕业设计优良率在80%以上(80分及以上为优良),其中至少有一篇被评为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当年度无教务部认定的教学事故。

2.校级优秀指导教师由本人申报,经所在单位自评遴选后向学校推荐,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当年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人数的5%

3.具体评选标准参照《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评选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2)。

三、评选程序

(一)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优秀毕业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推荐工作组,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教学工作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为主要成员。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标准,组织各专业教研室严格、公正地开展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二级学院评选推荐工作组对候选的优秀毕业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名单进行复核,按照推荐名额确定遴选名单。

(三)二级学院内部公示拟推荐的优秀毕业设计、优秀指导教师人选(至少3天),经本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

(四)教务部根据各学院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评选工作推进时间安排

1.518日—65日,二级学院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于65日下班前上报推荐结果,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评分表、申报表、汇总表。(见附件2

纸质资料提交至南海校区教务科办公室1315,电子版资料发送至2017016048@gdipu.edu.cn

2.66日—13日,教务部对推荐结果进行复审和公示。

五、其他说明

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附件1)中给予优秀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奖励,由二级学院统筹发放。

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毕业设计管理办法

2.评选工作相关表格(含评分表、申报表、汇总表)


教务部

2026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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