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填报本科专业相关建设任务书工作的通知

2026-01-30 17:24:06 

教学单位

为规范本科专业管理,强化专业内涵建设,落实《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管理办法》(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要求扎实推进本科专业、课程(含教材)及实训基地一体化建设,现组织各本科专业填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附件3)、通识课教研室填报《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通识课建设任务书》(附件4)、课程负责人填报《职业本科“金课程”培育课程建设任务书》(附件5),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依据

1.《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通识课建设任务书》依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管理办法》第四章专业建设相关要求开展填报。

填报主体:现有本科专业、2026级已申报本科专业带头人、通识课程所属教研室主任。

填报内容应围绕《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建设主要任务,结合专业自身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主要内容、预期成果及经费使用计划。任务书将作为专业建设考核与经费划拨的核心依据。

2.《职业本科“金课程”培育课程建设任务书》依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开展填报,原2025年已立项的金课程(培育课程)、职业本科核心课程(附件6),统一纳入职业本科金课程建设。

填报主体:已立项校级金课程(培育课程)、职业本科专业核心课程及计划于2026年开展建设的课程负责人

二、经费管理

1.专业基本建设经费:各本科专业给予10万元/年建设经费,由本科专业带头人负责使用与管理,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批。

2.课程建设经费依据《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执行,专业课程由专业带头人统筹,通识课程由课程所属教研室统筹。

3.实训基地建设经费依据学院论证进度分期拨付,支持本科专业实训基地建设。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办法》,明确任务要求,统筹各专业、通识课程所属教研室科学填报任务书,确保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具体可行,与学校发展方向及专业实际紧密结合。

3.严格审核流程。任务书填报完成后,须经二级学院(教研室)逐级审核,审核通过后加盖学院公章。

4.任务书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专业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后续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36日前,提交《建设任务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须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至广州新港校区办公楼308,电子版发送至2024050008@gdip.edu.cn

工作联系人:杨老师


附件:

附件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附件3:《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建设任务书》

附件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本科通识课建设任务书》

附件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大学职业本科“金课程”培育课程任务书》

附件62025年校级金课程(培育课程)、职业本科专业核心课立项名单(粤轻大教〔2025年〕27号)



教务部

202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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